硕士生招考初试12月24日至25日举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9-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杨彬)教育部近日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部署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25日,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27日。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规定》要求,要着力优化考生服务。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了解研究生招生政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9月22日至26日开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提问。为更好地保障残疾考生利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教育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此外,《规定》提前公告,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教育专业学位硕士业务课考试科目将增设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供相关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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