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明确了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培养力度、使用制度、评价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我国产业升级和产业链提升的人力资源保障。我国经济要靠实体经济作支撑,离不开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大批大国工匠。然而,当前我国劳动者技能素质总体不高、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据统计,我国拥有8.8亿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力人口资源仍然充沛,但劳动者技术能力水平偏低,劳动生产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技能劳动者超过2亿人,仅占就业人口总量的26%;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仅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8%。这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意见》聚焦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定位和方向已经明确,也标志着新形势下国家为进一步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健康发展,需要在深刻理解《意见》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贯彻落实:
要真投入,着力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意见》强调,要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模式、优化资源和服务供给等。对此,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等各方可以考虑从加大人、财、物的真投入着手,切实增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一是积极推进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充分调动学校教师、企业技师参与高技能人才职前、职后培养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从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筹集两方面考虑,保证资金落实到位,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建设,在课程体系、研究项目、实习实训等方面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各类优质培养培训资源的整合。
要强融合,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意见》提出,要完善高技能人才的使用制度与评价机制,强调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的渠道,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对此,地方政府和企业要考虑搭建相关管理平台,建立相关管理机构,规范资格证书体系。同时,要以地方教育部门为主导、职业学校为实施主体,试点探索学分制改革,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认证与互认。
要出实招,着力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意见》强调,要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因此,一方面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各方要落实《意见》中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健全激励机制等要求,同时结合自身及当地区域实际,出台具体政策、举措,通过一系列手段帮助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逐步打破社会对技能人才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考虑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等相关人员对《意见》做好权威解读,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利好政策,营造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
《意见》的出台是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大事,也是好事,是下一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实践依据。各地各部门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配合打好一系列“组合拳”,使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更好地成为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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