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要担责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10-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湖北潜江法院审理了一起为未成年人文身的民事纠纷案件。该文身店店主在未核实顾客身份的情况下,擅自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成年人的家长发现相关情况后,以侵犯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判决,店主赔礼道歉并承担了清洗文身相关赔偿费用。该判决起到了深刻的警示和示范意义,文身服务提供者应以此为鉴,规范经营行为。

    我国已经开始完善未成年人文身的相关法律法规。今年6月,《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其文身,且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如果不能辨别顾客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办法》从法律层面对未成年人文身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得准许其文身,对其不良思想有展开教育、劝阻的责任、义务;同时,相关组织和个人就算得到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许可或授权,也不能为其提供文身服务,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与社会保护相关的内容,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注意自身法律责任,积极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其他医疗美容机构和美容美发机构等各类主体发现未成年人的文身意图,也需要立即阻止并对其劝离。文身服务提供者不可抱着“开门没有不做生意的”这种心态,贪图一时利益而实施违法行为。

    禁止未成年人文身,与其社会影响和对未成年人带来的身体危害、心理影响等息息相关。有学者曾经就未成年犯罪与文身亚文化的关系展开调研,发现某少管所的未成年人文身行为明显高于一般人群,且文身多集中于盗窃、抢劫、凶杀等暴力型犯罪服刑人员当中。文身会在未成年人当中形成一个亚文化圈。在文身的加持下,未成年人觉得自己必须要“讲哥们义气”“要有江湖做派”,这种对自己的身份定性,又会增加其进一步走上实施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文身是用特殊颜料侵入人体皮肤,极难清洗而且过程漫长、花费巨大。有未成年人家长在接受央视网的采访时表示:“一个文身图案起码要清洗七八次才可以去除,花费巨大,而且还不一定能清洗干净。”根据我国应征入伍体检标准,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均视为体检不合格。在人民警察等特殊公务员岗位的体检标准中,有文身也将被视为不合格;一些普通公务员岗位的招聘录用中,存在文身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需要形成社会合力。国务院发布的《办法》中,明确了文身治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多主体共同发挥作用。要打破未成年人文身的不良亚文化圈,需要形成反对未成年人文身的社会氛围。严格惩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从家庭、学校、网络等途径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行为的思想教育,严格限制出版物、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等出现文身暴露或对未成年人进行不良引导,形成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法治化,以及未成年人抵制文身的自觉化。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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