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10-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目前,国家采取了多种面向乡村基础教育的措施和倾斜性政策以缩小城乡教育在资源配置和发展上的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众多教育实践中,集团化办学成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创新性举措。城乡集团化办学主要以城市名校加乡村弱校形式推行,通过发挥城市优质学校在师资、理念等方面的输出辐射作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带动乡村薄弱学校实现共同发展。

    发挥出集团化办学的辐射带动优势,提升集团的办学质量,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集团化办学还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其管理理念和方式。

    城乡集团化办学要明确办学使命,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当前,我国已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有学上”的问题,重视教育过程公平、“上好学”的呼声随之日益高涨。城乡集团化办学将城市优质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形成教育集群,要进一步发挥城市优质学校理念、资源和品牌效应,不断向乡村薄弱学校传播先进教育思想、管理理念和办学经验,实现集团中优质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带动乡村薄弱学校高质量发展,使乡村儿童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更好实现教育公平。

    城乡集团化办学应打破课程“供给墙”,努力建成一批成员学校间共享的优质课程资源。城乡集团化办学不是简单地抱团发展,更不是一刀切地对乡村薄弱学校所有成果和特色的简单替代。集团要对成员学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把握国家要求、学校追求与儿童成长需求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品牌课程建构,形成具有集团特色的课程体系,并将这一成果积极向成员学校进行推广。同时,集团学校要通过建设网络化、数字化教学平台,以同步课堂形式向乡村学校输入城市优秀课程资源,坚持课表、进度和师资三统一,推动城乡学校同步教学,让乡村孩子享受更有质量的课堂教学。另外,集团中各成员学校之间也要分享自己的先进办学经验,打破城乡校际壁垒,形成集团成员学校间相互学习和借鉴的良好氛围,实现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上的优势互补。

    城乡集团化办学应建立合理师资配置制度,保证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一所学校之所以成为名校,关键在于有一群优秀的教师。当前城乡学校发展的差距归根结底是包括教师在内的各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如何解决集团化办学所涉及的师资调配等问题,使城乡学校师资配置均衡化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集团要建立教师资源配置制度,通过集团内部教师交流轮岗、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等形式对教师资源进行调配,使城市学校优秀的教师能够深入乡村薄弱学校任教,实现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同时,集团要通过多种途径将名校的教师管理模式、培养方式向乡村薄弱学校移植,以破解向乡村学校派出优秀教师团队而“稀释”名校资源问题。集团中优质学校教师要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帮助乡村薄弱学校教师提升教学理念和教学水平,实现乡村薄弱学校由“输血”变“造血”的转变,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学校间教育资源差距,最终使集团师资优势发挥出最大化效果。

    城乡集团化办学要打破教学理念“壁垒”,构建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活动平台。城乡集团化办学在提升乡村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构建起包含县市区域教研室、集团教研中心、集团学科教研组、集团学科备课组在内的教研管理体系。集团中城市优质学校要通过微教研、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同课异构、网络教研等形式,加强对乡村薄弱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的指导,形成城乡教师教学“备、讲、评”三统一的格局,发挥出集团中龙头学校教研部门的引领优势,进一步打破乡村教师教学理念上的“壁垒”,不断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教研水平。

    城乡集团化办学要助力打造一批乡村学校文化品牌,提升乡村学校凝聚力。学校文化品牌是当前基础教育学校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城市优质学校非常注重学校文化品牌建设,相对城市优质学校,乡村学校品牌文化建设意识不足,能力不强。城乡集团化办学形成后,城市优质学校要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在对乡村学校文化尊重和认同的基础上,立足乡村学校地域文化特点,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乡村校园文化共建共育,通过乡村学校“一校一品”特色文化建设,增强乡村学校发展凝聚力,推动乡村学校文化建设步入高品质、特色化发展的轨道。

    城乡集团化办学要进一步厘清集团内各主体的责任,提升集团治理水平。城乡集团化办学中各学校具有双重身份,各学校既是单独的法人主体,又是集团中的重要成员。因此,集团化办学在既定的条件下,必须厘清总校与分校的责权边界,明确学校法人与执行负责人的权责关系、总校长与成员校校长的权责关系,平衡总校与分校以及联盟校之间的权责关系,通过契约建立顺畅的合作机制,加强政府对集团规模和校长履职的监管,实行依法治校。

    总之,要进一步厘清集团内各主体的责任,理顺集团内部各学校共性与个性发展的关系,提高集团内部治理水平。

    (作者系伊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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