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师德养成与评价,重要的是“唤醒”而非“甄别”
人们常常用“大先生”来称呼师德高尚者,远如孔子、近如陶行知等,都是世人眼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大先生”,他们的言行举止无疑给今天的教师树立了榜样。但近年来,为了提升师德师风,一些冠以“改革”旗号的举措粉墨登场,却与师德建设的“初心”渐行渐远。
当下师德考核评价缺乏的并不是制度,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然而遗憾的是,这项基于“红线”思维的制度在一些地方没有完全落地,他们依然延续着以往的师德评价方式。
尤其是有的地方侧重师德“甄别”:师德评价中,或是采取“标签化”举措,或是人为设定刚性的档次比例数值,将教师按比例划为优秀、合格等不同档次。这也就意味着还未考核便已知晓:有多少人属于“优秀”档次,有多少人属于“合格”之列等。这种推定式的考核方式,难免引发后患。
众所周知,道德难以具体量化,也难以靠评选打分而准确评价,更难以靠“管制”提升水准,师德自然也是如此。倘若将师德用分数具体衡量,或用三六九等的比例去划档甄别,代价是巨大的:挫伤教师职业激情,加大团队人际矛盾,重创团队向心力,更可能会因考核比例的存在而“伤及无辜”。我们有必要树立这样的理念: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最宝贵资源,师德评价中任何一名教师都应该被公正地对待。
教师职业道德得以提升,一定是出于教师内心对规则的认同。而在师德考核上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着眼的正是“红线”思维,立足的也是规则引领提升。就如“负面清单”制度所揭示的,只要没有触碰“清单”内容,就应该获得师德表现上的基本认可。如此,才能使教师这一群体获得应有的职业发展空间及氛围,有利于师德涵养和职业尊严感增强。
传承人类文明薪火的教师,应是最具有荣誉感和幸福感的职业之一。师德评价的终极目的,应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激励、唤醒和鼓舞”,是对每一位教育从业者的零距离关照,从而引导教师形成和认同职业价值观,助推实现教师成长与教育发展的双赢。
根植于心的职业道德和精神信仰,是在内省式的感悟与认同中树立起来的,是在日常润物无声的涵养中熏陶出来的。尤其是承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及“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师,其精神和心理状况如何,理应得到更多关注。
善待每一名学生,就应首先善待每一名教师。这就需要管理者切实转变管理思维,及时找回“师德建设”的初心,严格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并采取诸如发挥行业自治作用,建立日常职业操守记录,注重日常心灵关照、榜样引领、精神熏陶、反思内省等措施,让师德养成与评价回归扶持、引领、激励与关怀的正途,彻底摒弃“剑走偏锋”的档次定性或道德赋分。
教育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师生间如此,教师管理亦如此,作为教师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师德”,不是更应如此吗?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潍坊锦海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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