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评先评优应重在“评”
每到下半年,学校的各种评先评优项目逐渐多起来,比如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师德标兵等。这些评先评优活动目的是评选出方方面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对其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使更多教师“见贤思齐”,从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按说,评先评优是教师辛苦付出后获得荣誉的好机会,应该都积极参与才对。但是,据我了解,一些教师对评先评优冷眼旁观,甚至颇有微词。究其原因,一些学校为评先评优改了“姓”,评先评优不姓“评”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改为“瞒优”。上级部门来了评先评优文件,有些学校领导不向教师公开,只是几个主要领导私下商议,直接把某位教师报上去,广大教师被蒙在鼓里。等到某个教师“评”上某项荣誉时,其他教师纵使有异议,但木已成舟,又碍于同事关系,只好吞下委屈和不满。
二是改为“送优”。上级部门评先评优活动来了,学校领导也召开校委会或全体教师会,但主要领导撇开评选条件、评选方式不谈,而是大讲特讲一大堆特殊原因、学校实际等,然后堂而皇之地将优秀名额“送”给某位教师。其他教师瞠目结舌,只能望“优”兴叹。
三是改为“弄优”。一些学校主要领导顾忌规定、纪律,但又不想放弃操弄优秀名额的机会,于是采用向家长和学生发放调查问卷、教师投票等方式,在把握流程、隐瞒结果、暗箱操作等上面做文章,以所谓“公平透明”的方法,将优秀桂冠“弄”到某位教师头上,其他教师虽然不满于“被耍”“被愚弄”,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配合演戏。
评先评优过程中的不当方式或许还不止以上这些,但都有共性:不按规定“评”,而是将优秀名额变着法子给“意中人”。显然,这样的操作不能树榜样,只能拉埋怨;不能鼓干劲,只会泄动力,对以后的工作极为不利,对教育生态环境伤害极大。
评先评优还是要姓“评”,在“评”上要做细做实。评的指标要详细、合理,力戒模棱两可,要易于操作;评的文件要及时全部公示,尽量人人知晓,防止早知道的早准备,晚知道的措手不及,被迫放弃;评的过程要充分听取广大教师意见,严格按照流程执行,不徇私情,不走过场,不搞暗箱操作;评的结果要及时公示,使教师有合适的方式反馈意见,再根据意见最终评出名副其实的“优”。
评先评优是树旗帜,让教师看清前进的方向;评先评优是加油,使教师增加工作的动力。只有公正认真对待评先评优,才能评出团结进取、百舸争流的新气象,使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系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滨江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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