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小学自主办学的“豆腐腰”硬起来四举措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9-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干货满满!”福建省厦门实验中学教师刘飞看到《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后,第一时间在微信朋友圈记录下自己的感受。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学校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但体制性障碍依然是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主要因素。新政策将如何进一步释放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校长和教师的活力?

    近日,围绕基层反映的对学校“管得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重点提出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等四项举措。9月2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作出解读。

    明确“五个自主”,把发展权还给学校

    缺乏办学自主权是基层不少校长的困扰,也是造成“千校一面、千人一面”局面的原因之一。对此,《意见》提出要保障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自主权,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有“五个自主”: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深耕教育教学改革多年的河北省兴隆县六道河中学校长贾利民表示,这项举措让学校真正能够根据学校文化传统、生源素质、家长资源和师资水平等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属于自己的学校文化。

    学校拥有独特的学校文化,还需要拥有相同精神尺码的教师,传统的教师招聘工作一般由人事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组织的教师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加体检的方式进行,多数是“以分取人”,学校缺少选择权和决定权。

    针对这一用人窘境,《意见》特别提出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在资金使用方面,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还可以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这意味着学校可以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查和拟聘人员的确定。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自主按照规定组织公开招聘。

    清华大学附属小学校长窦桂梅认为:“这些改革举措,招招指向困扰中小学办学的软肋,让中小学自主办学的‘豆腐腰’硬起来了。”

    贾利民对此也深有体会,将聘用教师的权力下放到学校,让学校在教师聘用和引进中具有适度的话语权,真正把愿意当教师、善于当教师的优质师源招聘到学校中来。

    2014年,山东省青岛市制定下发了学校权限清单,将副校长聘任、教师选聘等四方面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山西省晋中市在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中,把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权、副校长提名聘任权以及内设机构领导选聘权等下放给学校,全市1152名副校长和2415名中层干部全部由学校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查、聘任,教育行政部门丝毫不干预……

    对基层优秀改革经验的关注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介绍,《意见》制定过程中坚持“一线原则”,进行了大量调查,充分听取一线教师、校长、专家、教育管理部门、政府部门的意见建议,将一线经验凝练吸收到文件中,“比如对于广大教师关注的职称评聘问题,今后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

    给教师实惠,摘校长“官帽”

    教师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激发教师积极性是激活学校办学活力的关键环节。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走进深水区,激发“人”的活力更为重要。为鼓励教师锐意改革,《意见》给教师赋权,要求学校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对于广受诟病的各种“进校园”活动也要求大力精简,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干扰。

    “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广大校长教师推进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窦桂梅说。

    贾利民认为,这项举措可以让教师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教学风格和个人专长提出自己的教学主张,生成个人独特的教学名片。

    “又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草”常常被一线教师用来形容自己的处境,为了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意见》要求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同时,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

    “这是学校办学育人与校长治学政策的大利好!”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国际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闫顺林表示。

    对这一举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解释,学校间不搞平均主义、教师间不搞平均主义,只有办学突出者才能得到更多奖励。

    与大力鼓励教师不同,《意见》对校长则是既放权,又给担子——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把培养好校长、选配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因素,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

    “这对热衷‘做官’、单纯追求‘看得见的政绩’的校长来说不是好消息,但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专心办学的校长是个好机会。”贾利民说。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刘强认为,支持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学校去行政化是摘校长的“官帽子”,能督促校长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办学科学性、培养专业化教师队伍上来。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重点在设计、难点在机制、关键在于人。在实践中,一要尊重每个人,二要解放每个人,三要成就每个人。”山西省晋中市教育局局长张海荣说。

    评价导向,拒绝“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激发办学活力需要放管结合,实际上在中小学管理当中存在“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状,落实《意见》过程中如何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

    吕玉刚介绍,在制定文件过程当中着力处理“放”与“管”的关系,坚持“两放、两管”。

    “两放”,一是做到应放尽放,学校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坚决放给学校自己解决。二是精准放权、定向赋权。放权时优先放给办学水平较高、学校自我约束能力较强、校长专业能力较高的学校,鼓励他们大胆实践。

    “两管”,一是完善宏观管理,政府管带有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比如是否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是否执行了国家课程标准。二是强化学校的自我管理。要求学校完善相应的决策机制、管理办法、工作制度,把权力用足、用好。

    对于落实《意见》,刘强认为重点是在人事自主权、教育教学自主权的使用,“总之还是评价体系的构建问题”。

    以成都市为例,成都市教育局制定了《区(市)县“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对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学生发展、家校合作、教师教学方法与效率等进行综合监测、关联分析,统一理念、统一维度、统一方式、统一评估;每年对学生课业负担、体制健康等21项可检测指标进行检测评价,抽取30000个学生样本、1500个校长教师样本进行多维检测评分,并参考法定数据、相关公告报告及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剩余指标进行评价,确保每个指标可量化、可比较。

    成都市的探索加速了区域教育改革步伐,同时也契合了《意见》的要求,即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发展性评价,“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关,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者升学率来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可见,今后对学校的评价更注重其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的实际成效,明确了评价的导向问题。

    “我们要把考试升学建立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基础之上,把素质教育的功夫做足、做实,取得成效。”吕玉刚介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办学办园质量评价标准,包含将对县域教育质量的评价、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以及学生学业发展质量的评价,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动,需要外在给一些牵引、推力,即政府给支持,内在则需要学校不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校长是学校的灵魂,首先要树立教育情怀、有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教学领导力;教师是办学治校的第一宝贵资源,办学要坚持以教师为本;学校要聚焦课堂教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向课堂质量要效益,进一步提高育人质量和育人水平。”吕玉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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