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之声民进中央:支持民办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03-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民办学校教师总数为859.57万人,占全国教师总数的22%。大部分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注重不断提升教师质量。然而,受制于既有民办学校办学属性、社会观念等诸多因素影响,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总体素质、能力水平和人才结构等难以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今年两会,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

    提案指出,当前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实际不平等,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制度性障碍。二是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差距悬殊,社会保障力度不够。三是有关政策针对性不强,民办学校用人机制灵活性不够,教师培养、培训与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支持不够,教师队伍建设乏力。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

    第一,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让民办学校教师真正有尊严、有地位、有归属。建议中央政府层面出台相关规定,保障有效落实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平等待遇;尤其要制定民办事业单位保障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的事业身份给予明确认定,保证其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能够从根源上得到保障。

    第二,加快完善政府与学校、个人三者合理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明确最低待遇保障、年金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到教师,以确保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薪酬标准、养老、医疗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持平。

    第三,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民办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建议中央政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尽快出台专门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与配套措施,支持民办学校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同等对待、分类扶持原则,尤其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教研等支持力度;明确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保障性住房、落户、子女就学、特殊津贴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尊重民办学校面向市场办学、体制机制灵活的特征,鼓励地方建立合理的民办学校师资条件评估评审标准和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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