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印发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 康丽) 近日,教育部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简称《方案》),启动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表示,研制出台《方案》是落实评价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引领聚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问题解决、实现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有效抓手。
记者了解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正式印发以来,全国已完成两个周期监测,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了1966个县(市、区)约120万名四年级、八年级学生参加。监测在诊断教育问题、引领教育改革方面作用明显:一是摸清底数。研制各级各类监测结果报告,客观呈现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成为掌握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可靠来源。二是诊断问题。向省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解决长期在教育系统内部循环的老大难问题。三是建成品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测指标工具,建成世界最大的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评价品牌。
与以往相比,这次《方案》有哪些主要突破?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介绍说,《方案》坚持传承创新,总体沿用2015年版监测方案的内容及架构,主要有四个方面突破:一是拓展学科领域。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要求,增加劳动教育领域;为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增加心理健康领域;为监测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中英语学科学习质量,推动英语教学改革、提高英语学习效率,依据《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增加英语学科,实现了“五育并举”全覆盖。二是服务质量提升。对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设计指标,紧扣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开发工具,突出能力素养导向,新增区县教育管理者问卷,系统挖掘影响因素。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试点开展人机交互测试,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增加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将监测结果与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等挂钩,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地方监测机构建设。
据悉,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对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确定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为监测的9个学科领域。监测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学生在9个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质量状况。二是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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