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补齐家校社协同育人短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11-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不能只靠意愿,必须加强立法,明确规定各方的职责、内容、任务以及必要的机制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可以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制度保障。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职责、内容、方式、指导服务建设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必将有力推进家庭教育的发展。近年来,多个省份颁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但如何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条例,更好地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家庭履行自身的教育职责、科学实施教育,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还需要实践层面的探索,尤其需要区域的政策配套和相应举措。

    家校的协同。推进家校协同仅靠学校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如何促进两者协同合作。协同育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一方面家校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教育职责和任务,双方要围绕共同目标达成一致理念,相互配合实施教育;另一方面家校双方要相互沟通,积极推进家庭广泛参与学校管理。要实现家校协同育人,几个现实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除了明确家庭的责任、内容和任务之外,还要防范和杜绝家庭教育的不作为,家庭教育不做什么和做什么同样重要。学生的作业负担部分来自家庭,不额外加重孩子的作业负担,这本身是家校协同育人的一种体现。家庭不配合学校教育或不作为,必然消解学校教育的积极作用。为此,需要加强教育指导以及开展相应的监督。

    二是要科学区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功能。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主要承担孩子的价值观教育、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教育、生活与劳动教育等,而非知识的教育教育内容错位或角色缺位,是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极为重要。比如除办好家长学校外,深圳市还开办了“家庭教育大讲坛”,在树立品牌形成影响力的同时,让更多家庭受益。目前,深圳市正着手编撰家庭教育手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服务标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

    三是要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家校合作领域和内容颇为丰富。从深圳市看,中小学广泛建立起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如家长义工制度、家校定期沟通机制、家校心理健康教育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家校协同开展探究性学习、劳动教育等。但如何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实现家校沟通常态化、具体化,促进沟通内容更多关注学生的品德发展、精神成长、心理健康和综合素养的发展,还需要更深入的探索。

    社校的协同。当前,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的问题主要在于社会的课程资源育人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比如城市的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还没有完全与学校衔接。而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不畅通,一方面社会资源缺乏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或有积极性但不清楚如何进入学校;另一方面学校主动与企业、社会机构合作还缺乏畅通的渠道,合作的成本比较高。

    加强社会和学校协同育人,一是要建设好学校和社会合作协同的渠道和平台。这方面深圳市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如深圳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中国科技馆和深圳市科协,建立了一批馆校合作基地学校,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科技馆的资源为广大学校使用;面向高科技企业和社会机构,建设一大批科普实践基地,为广大学生提供包括参观体验、动手制作、探究性学习等在内的公益性教育服务,等等。

    二是要充分利用好社区资源。社区资源是学校极为便利的资源。除了推进社区和学校协同开展研学、志愿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假期托管服务外,深圳市还十分重视办好社区学校,着手推动社区学校成为提供准家长教育、儿童心理援助等多项服务的综合性教育中心。

    三是要充分利用好社会各类优秀人才资源,为学校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如邀请党政干部、道德楷模、优秀企业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活动。但更重要的是加强机制和政策建设,为各类优秀人才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便利通道,比如采取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或聘请优秀的在职或退休艺术家、体育运动员等担任学校授课教师,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教育教学服务。

    (作者系广东省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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