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师资队伍中投放“鲶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1-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福建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职业院校可将教职工编制的30%用于聘请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补助”,这意味着兼职教师可以与在编教师一样享受同等工资水平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我以为,这个管理办法最大的看点是师资建设,恰似往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中投入了一条“鲶鱼”,给正在经受供给侧改革阵痛的职业教育指明了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对职业院校管理者而言,产生的“鲶鱼效应”表现为:学校管理者要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思路,以开放的胸襟,向校外聘请30%的“鲶鱼型”教师,以此盘活校内相对沉寂的教师队伍现状。同时要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将兼职教师工作纳入人事管理监督范围,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将企业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鼓励、支持兼职教师参与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团队建设和职业技能大赛,参加教师职称评审,兼职教师的报酬以市场价为指导。

  对于兼职教师而言,产生的“鲶鱼效应”表现为:能在现有条件下实现自我价值。过去的职业教育最应汲取的教训就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封闭与僵化。福建的做法从政策法规层面为兼职教师生存打开了空间,同时也为职业教育如何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提供了思路。

  对职业院校的专职教师而言,产生的“鲶鱼效应”表现为:由于缺乏生存忧患意识,专职教师容易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但现实的情况是,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容不得他们安步当车,他们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动积极行动起来,寻找自己专业发展的新路。

  由此看来,构建开放型师资队伍,或许是寻回职业教育辉煌的良方。

  (作者单位系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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