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校自主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4-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哈佛大学荣誉校长陆登庭曾说,“哈佛的成功主要是在形成一种明确办学理念的基础上有一套系统的制度和机制做保障,即使现在没有校长,哈佛一样可以正常运转。”1996年,上海市虹口区在上海基础教育界率先开展“学校自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拉开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序幕。在20年的探索历程中,重点探索了学校章程建设、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办学绩效评估、学校特色发展等5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有力促进了学校的自主发展。

  第一,制定学校章程。《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要按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对学校自身而言,学校章程是学校对内进行自主管理的依据,也是学校自主办学的象征。对社会而言,学校章程向社会表明了学校的信用,人们可以据此了解学校的组织机构和办学情况,是学校信用水平的重要载体。对政府而言,学校章程是学校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体现了学校按章程实施内部管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心。

  第二,完善各项制度。学校在办学之初就有各项制度,但这些制度通常散落在学校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之中,不能形成一个系统。在确立章程之后,学校需要依据章程,对学校的各项制度“立改废”,确保这些制度都是在学校章程基础上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例如,虹口区广灵路小学,在确定学校章程之后,花费很长时间梳理学校制度,形成一本厚330页、25万字的《上海市虹口区广灵路小学制度汇编》。汇编第一章即为“学校章程”,其他八章分别为“学校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学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共有具体规章制度156个,相应操作表格64个。明确的职责、价值、利益导向机制,确保了管理过程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了学校管理的可行性和人文性协调发展。目前,该校新版《制度汇编》即将出台。

  第三,确定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起源于英国,是近年来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改进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技术方法,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国际教育合作项目进入中国。学校发展规划有三个基本要求,一是不断分析诊断学校存在的问题,确定发展的愿景;二是通过教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性调动,形成学校的组织凝聚力;三是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的支持,帮助学校不断拾级而上。目前,虹口区所有学校均已完成四轮三年发展规划,正在制定和实施第五轮发展规划。

  第四,实施规划评价。由督导室牵头,从规划制定、中期实施、终结性评价三个环节对各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进行评估。由于每所学校面临的发展问题有所不同,在某一具体时段内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督导室的评价方案不采用统一指标,而是针对各学校的发展实际和学校规划的愿景拟定评价指标,实施“一校一评价”。评价的指向非常具体,对学校的帮助也非常明显。

  第五,鼓励特色发展。学校发展都要经历规范不稳定阶段、规范稳定阶段(合格)、个性化初级阶段(特色)、个性化高级阶段(示范)等“四个阶段”。在建立起“章程-制度-规划-评价”的学校制度体系之后,许多学校逐步走上了规范办学的道路,虹口区教育局又进一步引导各学校创建自己的办学特色,将学校的特色建设纳入到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之中,制定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相关制度,研究提炼学校特色发展的若干核心指标,指导学校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让学校从规范办学走向个性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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