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7项举措为教师“撑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4-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 山东省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新举措,针对中小学教师编制、教师课时量标准、班主任工作量计算、职称评聘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配备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一次性推出5个方面17条改革举措。

  针对中小学教师编制不够用问题,山东提高了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规定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关于教师考核激励机制,山东要求今年年底前,综合考虑课程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制定和细化不同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强化课时量在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深入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并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

  目前,山东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一些学生数不足百人的村小、教学点,最多也只能配四五名教师,很难满足实际教育教学的需求。山东在改革中完善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规定中小学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将“师生比”转变为“班师比”,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按照这一办法,一所拥有6个年级的村小至少可以配备十四五名教师。

  此外,山东还将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在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立一个特级教师岗位,面向县域公开竞聘,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如调离农村学区一线教学岗位,则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加大短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用两年时间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满足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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