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提出第三种教学关系,那么第三种教学关系究竟是什么?它又会给教育教学带来哪些新变化?本期,来自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教科中心的刘伟燕、杨君武为我们作专题解读。教学关系新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6-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新认识将引发教学新变化

    教学关系的新认识扩充了教师与学生发展的内涵,重新界定了教师主客体的关系,开启了教师、学生认识课堂教学过程的新窗户。透过新窗户,势必扩大教师、学生的视野,让他们看到另一番教学的风景线。

    教学新样态。新认识全面肯定了教师与学生同等发展的地位,扶正了教师、学生的主客体认识。这相当于撤掉了禁锢教师、学生教学思想的篱笆,教师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教学行为受到“教中心”或“学中心”的指责和约束,可以大胆地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制订课堂教学目标,采用最佳的教学方法。师生可以以教为中心教,也可以以学为中心学,还可以采取混合式学习方式,但这些教学方法的设计都要紧紧围绕各学科“双发展”的课堂教学目标。

    教学新评价。随着教师与学生发展内涵的扩充和变化,随着教师与学生主客体地位的重新界定,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教的评价、学生学的评价、教学质量的评价等,都要发生一定的变化。比如教学质量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发展评价,还要考虑教师的发展评价,不仅要考虑学业水平评价,还要考虑与生命发展的相关评价,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

    我们可以展望,教学新评价将伴随着第三种教学关系的发展应运而生。我们也可以预言,超越教中心、学中心,第三种教学关系正在形成。

    (作者单位系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教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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