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招迭出为乡村教育点亮希望2016年各地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盘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9-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8月3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当有记者问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落实情况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指出,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乡村教师的地位待遇有所提升,职业荣誉感有所增强,一些地方开始出现乡村教师回流的可喜现象,这对乡村教育下一步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将十分有利。未来,教育部将加大对乡村教师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各种方式推动各地做好这项工作。在各地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践中,涌现出一系列令人称道的好做法。教师节来临之际,我们对这些典型经验进行回顾和盘点。

    切实提高福利待遇,让乡村教师有真实“获得感”

    关爱乡村教师要落实在行动中,最实惠的关怀无疑是让乡村教师的“钱袋子”鼓起来,让他们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福利待遇。

    为此,各地都努力一手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一手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工作环境,努力让乡村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广东:“涨薪”就是“硬道理”

    今年4月,华南师大举办了一场毕业生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正赶上下大雨,尽管如此,仍挡不住毕业生的参与热情,当天有近4000名毕业生冒雨前来应聘。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到乡村执教如此受热捧?最重要的一点是,近年来广东省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上不遗余力。

    据了解,从2013年起,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乡村教师岗位津贴(2016年改为生活补助)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教职工给予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省财政对粤东西北地区71个县(市、区)给予资金补助。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2014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每月700元。2016年初,广东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补助范围从原来的乡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到乡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不低于人均每月800元。

    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农村教师平均工资达人均每月4600元,由此也出现了城镇教师回流农村学校任教的现象。

    说到底,“涨薪”才是“硬道理”,对乡村教师的尊重首先要体现在福利待遇上,而不是挂在口头上。

    云南: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

    在经济欠发达的边陲省份云南,近年来通过优惠、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水平,真正让乡村教师留得住。

    云南省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127个县(市、区)落实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其中8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部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全部纳入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实施范围。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云南省又出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目前,各州(市)、县(区)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这充分说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不在于地方是否有钱,而取决于到底重不重视的问题。

    青海玉树:推出乡村教师待遇政策“大礼包”

    要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除了最基本的工资待遇外,还要真正想乡村教师之所想,让他们得到全面的实惠。这方面,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推出的一揽子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大礼包”,值得点赞。

    据当地教育部门介绍,他们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全州村级学校和海拔4300米以上或距县城80公里以外的乡级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其他乡级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近年来,玉树州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预计到2020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全部予以解决;规定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退休时享受高级职称待遇;同时,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其子女在州域内就读各级各类学校将予以适当照顾,并每年为部分地区教师报销一次往返机票,提高教师交通补助。

    在全国各地,注重提高乡村教师福利待遇的新举措不胜枚举:在河北石家庄,每年遴选300名乡村教师给予奖励,对贫困、偏远学校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为教师建设周转房;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政府推出“三大提升工程”,首要是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增加新聘乡村教师工资和津贴。

    福利待遇是乡村教师安心从教的重要保障,随着这些好政策的逐步落实,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将会越来越强。

    打破管理机制壁垒, 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

    长期以来,优秀教师“下不去”是乡村教育面临的一大问题。怎样打破管理机制的壁垒,为那些愿意到乡村从教的教师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通过机制变革,赋予到乡村从教教师更多荣誉感?

    在各地,我们看到了教育管理部门为解决这些问题所做的切实努力。

    安徽亳州:“无校籍”管理推动教师乡村从教

    针对以往教师流动难的问题,安徽省亳州市出台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意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这一新规定从此使教师一辈子只待在一所学校教书的现象成为历史。按照新规定,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将定期轮岗交流。

    亳州的做法抓住教师在城乡间流动不畅的症结,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决定权。正如该市一位教育负责人所言,这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城乡教育共同发展的有益尝试。

    广西柳州:打出校长教师交流“组合拳”

    同样是为了推动校长教师流动,广西柳州市从“综合治理”入手,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柳州市先后出台《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教师支教走教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柳州市中小学市级支教、顶岗和县(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等地方文件,要求全市教育系统有效建立校际教师交流制度和教师轮岗制度。

    为了让教师在支教或轮岗交流期间安心工作,柳州市在上述方案中规定,在此期间教师的编制、岗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无疑为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柳州市以统筹经费保障交流运作,对到偏远山区和乡村支教人员每年给予工作补助。这样的经费保障机制,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中小学教师队伍活力,有效促进了轮岗交流工作的合理运转。

    江西:建立乡村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

    在全国率先建立教师荣誉制度,是江西省鼓励教师到乡村从教的“大手笔”。“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出台后,江西积极响应,提出对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0年和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教师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向社会征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

    当年教师节,这一新政迅速“兑现”。在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上坂小学,乡村教师袁绍和、袁全文父子接过省教育厅颁发的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激动万分。父亲袁绍和执教38年,儿子袁全文执教20年,父子俩一直坚守在偏远的山区小学,数十年如一日,将青春奉献给了山里娃。

    目前,江西省有50011名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72103名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对这些教师的长期坚守和奉献是一份莫大的激励。同时,江西省提出,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

    湖北省、河北省石家庄、青海省玉树、黑龙江省穆棱市等地也纷纷推出诸如无校籍管理、教师县管校聘等推动教师交流轮岗、鼓励教师到乡村从教的制度,这些做法将从根本上改变乡村教育生态。

    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是乡村教育健康发展源头活水

    用好、发展好现有的教师队伍,是乡村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与此同时,一项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首先要想清楚的是,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乡村教师,未来的乡村教师应该具备什么专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销对路”的乡村教育建设人才。

    湖北:实施乡村教师补充省级统筹新机制

    近年来,湖北省基于本省实际,创造性实施了乡村教师补充的省级统筹机制,采取“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进教师由省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各县(市、区)负责管理和使用。在此基础上,湖北省又提出“退一补一”原则,即离岗、退休一名乡村教师,及时补充一名乡村教师,在编制管理上确保乡村教育“后继有人”。

    为进一步激励“优者从教”,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投身湖北乡村教育事业,该省同时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的“到岗学费奖补制度”,按服务年限对大学期间的学费实行“以奖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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