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的“好经” 不能念歪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11-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日前,有教师在《中国青年报》发文称:他所在的东部地区农村,因为在配送食物过程中出现“缩水”或食物变质问题,不少地方领导怕担责任,于是把学生营养餐补助由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不过,现金一旦发到一些贫困学生家长手里,这100元经常被改作他用,比如变成家庭的“扶贫款”。

    学生营养餐补助变成现金发给家长,最终应该受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营养改善。显然,这种省事又免责的做法,已违背了国家推行学生营养餐的初衷,应该立即叫停,并补上制度落实和监管不到位的漏洞。

    学生营养餐是属于学生的专利,是教育扶贫、关爱农村孩子和扶持农村教育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孩子的健康水平。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存在克扣、截留、挪用、挤占甚至贪污学生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的现象,配送的食品缺斤短两且质量不达标。为此,各地政府曾处理过不少人,相关部门领导由于怕“出事”,这才有了“歪招”,直接把学生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发给学生家长。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是这项政策的顶层设计有问题,造成了执行漏洞。但仔细阅读相关实施细则发现,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不是政策不完善,而是政策的落实走了样,应该有的多种监督机制远远未跟上。

    首先,政策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细则规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但是,相关部门由于怕担责而把营养餐直接“变现”,最终导致好的政策未能真正落实。

    其次,监管部门未履行好监督责任。监管部门应抓好政策落实的监督工作,按要求做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同时要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要重点抓好食品卫生、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等方面的监督。把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变成现金发放,有关部门未发现,没能有效处理,只能说明监管工作的严重缺失。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5年来,已经惠及广大的农村学子,政策的良好效果已经显现。但预防“歪嘴和尚念歪了好经”,杜绝学生营养餐“变味”,一方面需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政策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和纠错力度。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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