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12-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小学每生每年涨了400元、初中每生每年涨了600元。”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2月起,该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由小学每生每年900元、初中每生每年1100元,统一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年1300元、初中每生每年1700元。本次提标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与区(市)分档按比例分担。

    青岛提出,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投资或偿还债务等其他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为完善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青岛强调,全市各区(市)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足额安排落实政策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当地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市定标准,同时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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