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素质辅导员队伍 助力学生成长
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党委行政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在选聘配备、管理考评、教育培养、职业发展等方面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通过“建机制、筑空间、搭平台、强保障”等顶层设计和探索创新“14223”辅导员工作模式,全方位多举措持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建机制
优化辅导员选聘、培养与管理
学校先后制定出台《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驻点班辅导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完善校内校外专兼职辅导员选聘、培养、考核与管理长效机制,配足配优配强一支专兼结合、校内外协同的辅导员队伍。在辅导员校院双重管理的基础上,推进校院双重考核。二级学院月度考核重在辅导员班级建设与管理实效;校级年度考核为综合考核,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学院测评、职能部门测评及工作实绩等对辅导员进行全方位评定。在学校“医教融合 一体双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背景下,为加强校外驻点班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适时出台校外辅导员选聘、培养、管理与考核办法,落实校内校外辅导员“三有四同”,即“每日有对接、每周有活动、每月有考核,身份认同、工作协同、考培相同、责任等同”,提升校外辅导员教育管理与服务能力水平,织密校内校外“一张网”,实现校内校外同质化管理。目前,学校在校生总数近9000人,配备有专职辅导员47人、兼职辅导员79人、校外辅导员39人,有力保障校院(企)协同育人实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提升了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筑空间
助力辅导员职业发展
学校落细落实辅导员“双线”晋升、“三单”评聘政策,单独制定出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每年将辅导员的职称指标单列,并单独评审。推进评价标准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打破“五唯”模式,提高教育实效和学生评价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把辅导员工作实际和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实施岗位绩效管理,制定《辅导员岗位聘任条件与聘期任务》,打通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渠道,专职辅导员可以在参评教师系列职称的同时进行职级晋升。学校选拔领导干部时重视选拔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干部,同时,积极支持鼓励辅导员访学研修、攻读博士学位,提升专业水平,为辅导员职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近三年,学校先后有7名辅导员通过选拔晋升为中层干部,7名辅导员晋升思政副教授职称,6名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辅导员队伍职称和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搭平台
推进辅导员快速成长
学校将“辅导员专家化快速提升工程”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专项支持,探索形成“14223”辅导员工作模式。“1”即实施一项工程,学校出台《辅导员“青蓝工程”实施办法》,全面实施辅导员“青蓝工程”,以老带新、以点带面,借力“他助”推进辅导员队伍整体发展。“4”即打造4支专业化团队,依托本校辅导员协会,充分发挥“自助”功能,聚焦职业能力,分党建与思政教育、就创与生涯指导等4个方向着力培育辅导员专业化团队,覆盖全体专职辅导员,并聘请知名专家担任校外专家顾问,同时依托团队进一步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第一个“2”即建立“周三思政讲堂”和“周五辅导员沙龙日”两个阵地,实施周三思政学习与教育制度,辅导员集体备课、主持开讲,同步开设“辅导员说”“辅导员讲堂”等微信专栏,着力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设立周五辅导员沙龙日,常态化制度化每周五开展沙龙活动,促进交流共享,提供锻炼机会。第二个“2”即每年举行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和“班情校规熟知”大赛两大赛事,对接国赛省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为辅导员提供展示平台,不断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3”即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打造“国培—省培—校培”和“岗前学习、专项学习、集中学习”三级三阶培训体系,逐步形成“自助+他助”“培育—锻炼—展示—提升”的辅导员工作格局,全方位多举措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近三年,辅导员在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双创”大赛、课程与教材建设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项30余项,连续三年先后有3名辅导员入围“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名辅导员在江苏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中获奖,2项成果获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学生管理创新奖,申报并立项市厅级以上社科类课题20余项。
强保障
提升辅导员职业认同和幸福感
学校不断加大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投入保障。统筹人、财、物等资源。设立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按照80元/生/年的标准提取,用于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和管理服务等。落实辅导员岗位津贴,出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试行)》,辅导员岗位津贴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考核发放。全面推进人员总量管理,出台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才流动配置管理办法》,分批将符合条件的人事代理的辅导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截至2022年底,已将专职辅导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有力地保障和激励辅导员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大大提升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真正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使学校毕业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保持在省内较高水平。
(刘辉 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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