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
本报讯(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福建提出,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提升计划,完善高校“双创”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保障激励政策,将高校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推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福建还针对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保障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未成功大学生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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