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就业“蓄水池”作用
日前发布的《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与高质量充分就业》显示,以微信、抖音、快手、京东、淘宝、美团、饿了么等为代表的平台,2021年为中国净创造就业约2.4亿,为当年约27%的中国适龄劳动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发布,其中首次标注了97个数字职业,占职业总数的6%。
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多种灵活就业的社会选择,推动就业机会增加,有助于解决大学生群体、农民工和困难群体等特定人群就业难题,也最大化地提升了个人的自由选择程度,为促进就业区域均衡与社会公平提供了重要社会基础。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掀起了新一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一些新创企业通过数字技术突破了传统商业模式的束缚,实现了自身价值的快速增值,在扩大我国整体就业规模的同时还促进了就业质量的提升。《数字生态就业创业报告》显示,新媒体创业、小程序电商、视频号创作等数字生态新职业新岗位,已经吸纳了大量青年就业。
显而易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促进就业与提升就业质量方面的作用,对于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要看到,数字经济在促进就业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风险挑战,如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中低学历劳动力的议价能力,强化高学历劳动力的议价能力;依托数字化平台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仍存在制度障碍。对此,必须进一步扩大数字经济发展对就业的积极效应,以推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新空间。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壮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产业,还要提升传统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在带动经济提质转型过程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新兴就业创业增长点。
加快构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数字技能水平。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开展高校数字经济学科设置试点,完善能力与技能双重培养计划,立足市场重构职业教育,企校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夯实数字经济专业人才队伍根基,形成数字化转型人才“蓄水池”机制,实现核心技术与专业人才的匹配和自给。
建立完善适应新型就业形势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新型民主协商制度,建立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完善就业服务管理。
推动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经济就业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人力资源服务新机构、新业态,加快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线上业务向精准匹配、智能服务转型。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研发,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作者系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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