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郝文婷 通讯员 赵柏暄)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从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实施留蒙回蒙就业、建设高质量指导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就业数字化建设、持续夯实校园招聘主渠道、推进重点群体精准帮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扩大就业见习规模、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强化工作保障等11个方面26条举措,全面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在公务员“四级联考”中拿出旗县以下1/3左右的职位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建立完善留蒙回蒙就业长效机制,力争实现毕业生留蒙回蒙就业人数稳中有升。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提出,要继续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探索建设高质量指导服务体系,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力度。推进实行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引导各高校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布局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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