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养大的动物该如何对待
■小题大议
问题来了
当前,很多幼儿园都会开展种植饲养活动,植物长大后可能会被制作成饭菜,但孩子们养大的动物呢?
随着小动物一天天长大,大人们可能会说:“它们的肉一定很鲜美,是时候吃掉了!”也许对于成人而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是对于孩子们来说,这却是一个很残忍的话题。作为教育者的我们,该如何与孩子们共同面对这样的问题?
专家观点
关于“孩子们养大的动物该如何对待”这一问题,有的人认为可以将其吃掉,理由是饲养小动物就是为了提供食物,成为人类的食物是动物价值的体现;而有的人认为不可以,因为孩子对自己喂养大的动物有感情,宰杀食用太过残忍。幼儿园饲养的动物归宿究竟是什么,反映了教师对待动物的根本态度,关乎幼儿身心健康和生态可持续发展。
“入口”还是“入心”,折射出不同的动物观
幼儿园教育中存在很多对关系,如成人与儿童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我们关注较多的是教师与幼儿的关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关注较少,幼儿教育中人类中心主义问题未引起重视。
进入21世纪,我们需要重新考量人与自然的应然关系。人与动物的关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人对动物的态度是人对自然态度的缩影。根据对人与动物关系的不同认识,可将动物观分为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类。
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在人与动物的关系中,人是道德关怀的唯一对象,动物自身没有内在价值和利益可言,仅供被人类利用而存在。在人类中心主义指导下,人们无视动物的自在目的性,仅强调利用动物的食用价值、经济价值、娱乐价值等,对动物的生命缺乏尊重和敬畏。
非人类中心主义则主张将自然纳入道德关怀范围,强调人类对自然的义务和责任。动物和人类一样具有自在目的性,同时又相互依赖,彼此依存,共生共荣。应停止对动物居高临下、任意宰割的做法,以朋友的视角平视动物。当人的非基本利益(如娱乐、奢侈消费等)与动物的基本利益(如生命和安全)发生冲突时,动物的基本利益优先;当人的基本利益(如生命和安全)与动物的基本利益发生冲突时,人的基本利益优先。非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人类要善待动物、尊重动物并合理利用动物。
基于此,主张将幼儿饲养的动物宰杀食用,其本质是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观;而主张将动物视为陪伴幼儿成长的“重要他人”并饲养至终老,则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观的体现。
食用自己饲养的动物,会伤害幼儿的心理
幼儿园饲养的动物如果“入口”,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幼儿园饲养活动是幼儿行动、认知和情感整体参与的综合性活动。幼儿长期喂养动物,观察动物的外形特征、生活习性及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由于“泛灵论”思维而将动物视为与自己一样的生命,在照料动物的过程中倾注情感,对动物负责,看着动物渐渐长大,体验到自我生命的价值,并与动物建立情感联结。幼儿亲自养大的动物会进入他们的生命世界,与其融为一体,成为不可代替的、独一无二的“它”。
因此,当成人将幼儿亲自养大的动物杀了吃时,幼儿会感到心痛,为没能保护动物而感到自责和羞愧,产生无能感。同时,在饲养动物过程中,教师先是要求幼儿照料和爱护动物,但当最终的安排是将动物杀了吃时,曾经那么令人信任的爱的关系突然间质变为一场“阴谋”,使幼儿对成人和周围环境失去信任感和安全感。有些幼儿为了避免再次心痛,此后对待动物会选择冷漠,不再付出情感,有些幼儿则向成人学会了功利地对待动物。此外,食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也对幼儿的身体健康不利。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利于生态可持续发展。我国一贯强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应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责任和使命。儿童期是养成生态可持续发展态度和行为习惯的关键期,诸多研究表明,成人对待动物的态度与其童年经历有关。童年有动物饲养经历的儿童,成年后往往更关心动物的生命和福利。幼儿阶段最适合培养幼儿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负责任的态度,因为孩子越早知道应对自然和环境负责,就会越长时间保持这种认识。幼儿具有亲生物性,幼儿的动物情结若被利用得好,就会对幼儿发展具有诸多积极意义。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幼儿园动物教育,将会延续人与动物对立的关系,加剧生态危机,不利于生态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幼儿园教育应肩负起“生态关切”的时代责任
作为专门教育机构,幼儿园不同于养殖场或家庭,不应以追求经济效益和食用价值为目的。尤其在人类中心主义盛行的当下,幼儿园教育更应肩负起“生态关切”的时代责任,致力于传播促进人与动物和谐共生所需要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动物伦理观,从小培养幼儿将动物视作平等生命、敬畏自然、珍爱生命的观念。
回溯我国百年来幼儿园课程政策性文件发现,饲养动物一直是幼儿园教育的组成部分,但动物教育目的观经历了从人类中心向非人类中心的变迁。1932年的《幼稚园课程标准》要求幼儿认识常见的家禽和家畜;1951年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要求幼儿认识动物、爱护动物,了解动物的生长变化及其与人们的关系,辨别益虫和害虫;1981年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基本延续了1951年的纲要精神,指出幼儿应认识动物的外形特征、习性、功用和危害,辨别益虫和害虫,保护益虫、消灭害虫;2001年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2012年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则强调幼儿应爱护动物,知道尊重和珍惜生命、保护环境,但对如何有效实施还缺乏具体指导。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不同的动物观及动物教育目的观有其不同的适用背景。在温饱问题未解决的物质匮乏时代,为了维持人类的基本生存需要,从对人类自身有利的角度出发爱护动物可以被理解;在物质丰裕但生态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的当下社会,人类应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动物观,转变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动物观。幼儿园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在动物饲养中应关注动物的权利和福利,尊重动物生命,加强动物保护,重构人与动物的和谐关系,这是幼儿园教育的时代使命。
培养幼儿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和关心
为动物安置舒适的“家”。动物饲养场地应尽量符合动物的自然生存环境,能让动物的天性得到表达,并使其康乐。例如,对于喜欢群居的动物,舒适的“家”中应有同伴。对于新来的动物,舒适的“家”中还应有其熟悉的物品。
将动物视作班级成员,科学照料,关心爱护。为动物提供适宜、足够的食物和水,确保其免受饥渴,保持健康和活力;定期对动物进行身体检查、驱虫和疫苗接种,及时诊治动物疾病;及时清理粪便,确保动物的“家”清洁卫生。
动物观察学习应遵循动物伦理原则。不可随意将动物作为实验对象,以动物的痛苦、伤病甚至死亡为代价满足幼儿的知识学习。培养幼儿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和关心,远比知识学习更重要。
做好幼儿饲养动物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选择体形较小、性情温顺的动物进行饲养,且所有动物入园前,须经当地专业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疫苗接种。定期对动物进行身体检查、驱虫和疫苗接种。建立幼儿与动物接触的日常规范,如不给动物过度喂食,不亲吻动物,与动物接触后及时洗手等。还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如被动物伤害后的紧急医学处理、动物生病后的暂时隔离等。
对动物死亡后的尸体进行妥善处理,并对幼儿进行生命教育。一是可探索动物死亡的原因,体验保护生命的意义,并提高饲养动物的本领。二是可根据动物死亡原因及体形大小等因素,考虑选择深埋土葬或火化等无害化处理方式。火化后的动物骨灰,可以埋到树下,让骨灰成为有利于植物生长的肥料。三是为动物举行“葬礼”,可请幼儿通过语言、图画、泥塑等方式,表达与动物相处的有意义的事件或对动物的思念等。四是对幼儿进行生命教育,让幼儿领会生命短暂,要更加珍惜生命。
(作者单位系南京师范大学)
教师声音
忽视情感等于漠视生命
立艳
幼儿园里饲养区的动物,比如鸡、鸭、兔子、鸽子,在孩子一天天的照顾中一点点长大,孩子对这些小动物投入了感情、花费了时间。人是感情动物,尤其是孩子,天生富有爱心与同情心。当人对某种东西付出了时间、心血和精力,它就被赋予了情感上的意义。鸡不再是鸡,它是一个很重要的生命存在,就像家人、朋友或孩子一样。我们可以通过饲养小动物给予孩子生命教育,生命教育并不是教孩子认识残忍的真相,而是教孩子学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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