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中小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研学实践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李奇谦 黄秀平)日前,浙江温州发布中小学研学实践实施方案,明确将研学实践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
方案提出,学校集体组织外出一般安排在小学三到六年级和初、高中的一、二年级,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学校组织安排集体研学实践,要依托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场所和研学线路进行,不得在未列入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目录单的基地中安排集体住宿。原则上小学不出温州市,初中以温州市域为主、不出省,高中以省内国内为主开展研学实践。
“研学实践将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与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劳动教育等相结合,与德育、美育等课程融合。”温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员介绍,学生到实践基地参与完成活动,可作为学生综合实践评价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方案鼓励学校拓展校外教育空间,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类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整合利用已有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营)地、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和资源,构建至少1个“学校+实践基地”教育共同体。学校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方式,可吸收一定数量的家长志愿者参加,协助学校做好沟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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