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违规收费是得整整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邵焕荣

近日,《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发布,对教育中的违规收费主体及责任追究方式进行了明确。其中,关于家委会违规收费的内容尤其引人关注。

近年来,部分学校家委会以“自愿”为名违规收取费用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网上甚至还流传这样一个段子:教师不敢收的钱,家委会去收。可见,遏制家委会违规收费迫在眉睫,同时也需多方形成合力,有效实施。

首先,学校需负起主要责任。教育部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因此,在家委会管理中,学校责无旁贷,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让家委会成为学校违规变相收费的工具。

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管理职责。要加大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力度,把监督重心放在学校上,对学校利用家委会名义进行违规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必要时,还可探索将家委会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学校考核。

最后,还要充分发挥广大家长的监督作用。家委会工作是否规范,以家委会名义收取的各项费用是否合理,普通家长心中最清楚。各地各校要畅通家长反馈、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家长诉求,努力让家委会回归本位,真正成为家庭和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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