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带手机进校园?” 衢州二中为手机管理召开听证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03-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范少杰)“细则第五项第二条里提到的‘数码产品等’是不是包括电子手表、运动手环、电子词典、MP3、相机等?我班同学希望能更明确。”“高一(17)班希望每个班配一部老人手机,在细则实施后方便在校期间和家长联系。”……近日,衢州第二中学举办《校园内学生手机管理细则》听证会。出席听证会的有近50名学生代表、6名不同年级的家长代表。学校还特别邀请了衢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樊秀丽作为社会代表参与听证会,从细则的出台程序、学生的申诉渠道等方面提出建议。

“把会议放在学校最大的圆桌型会议室里举行,是希望以面对面的形式营造平等协商的氛围,让学生们体会到自己是校园的主人翁,让家长体会到大家是为同一目标奋斗的队友,从而使得手机等电子产品在发挥良好作用的同时,能够把它的弊端减到最低。”政教处主任童雨滋说道。

在会上,高一(5)班代表周清翔提出,班级同学对“假期进校自习手机必须放保卫处管理”这一规定表示严重抗议,“假期回校的同学都是来自觉学习而不是来打游戏的。如果假期手机不能进校园,我觉得我们之间缺少了信任”。

高一(15)班邵丹妤家长随即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一条细则必须落实,这样可以让我们家长更加放心学生假期到校自习。”

“学生是有灵性的,不是机器人,管理是为了让生活更有质量、更幸福。寒暑假期间我觉得孩子们可以把手机带到学校去。现在学习上的许多方面都要用到手机,如果看到学生拿出手机就很紧张,这样教育出来的学生也未必能全面发展。”高一(1)班杨泽西家长的反驳让学生中爆发出热烈持久的掌声。

童雨滋将这些发言一一记录下来,并表示学校一定会慎重考虑这些意见。

“这是学校首次以听证会形式征求师生对校园管理条例的意见。学生和家长是整个教育的主体,在实行教育行为的同时,征求教育主体意见也是教育的一个必然过程。今后关于教师的惩戒权、对外卖的管理、校服的设计等问题,学校都会问计于学生和家长。只有学生们都有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校园里才会洋溢着更多的笑容。”在认真听完整场听证会后,分管德育的副校长郑友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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