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地方政府拓展社会化育人空间叫好
近日,媒体关于一群上海家长在废弃弄堂里搭起游戏场的报道,再次唤起人们对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关注。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和“双减”政策实施的背景下,如何让孩子们真正跳出补习班式的童年?儿童友好城区规划实施中,路桥下“蘑菇森林”、高架下“乐汇小游园”等童趣空间的出现,令人耳目一新。无论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精细化治理,还是高质量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地方政府积极打造有温度、有显示度、有感受度的儿童友好城区示范样板的行动,都值得称赞。
儿童友好的概念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92年纽约会议首次提出,强调对儿童友爱,主张把少年儿童的需求、权利放到城市规划政策的核心地位。其可以追溯到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本质在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数据资料显示,我国儿童友好的理论与实践总体兴起于21世纪初,基本上属于城市规划建设和建筑设计的范畴。相应的内容涉及儿童友好的城市、城区、街道、社区、公园、学校、楼宇、建筑、景观等方面。当然,也有一些关于农村地区儿童友好环境的探讨。
从幼有所育和学有所教的意义看,儿童友好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在理念上一致,都着重于少年儿童的成长成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的教育培养。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党的十九大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进一步明确“优先发展教育事业”。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层面通过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三个文件”和“一个大会”(2019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基础教育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第十二条“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中,首次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普惠、义务教育均衡、高中学校多样化构成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维度和要求。
随着以泛在性学习为典型特征的学习型社会快速发展,再加上现阶段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家校社协同育人已成为一种共识。自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依法共同参与教育治理的制度保障”,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在面向未来的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以学校教育为主体、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会教育为支撑的“广义教育实践”及相应制度建设日益迫切。
坚守学校和课堂育人主阵地,应对民众对优质校外课后教育活动资源的需求,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意义上,各地政府按照国家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中进行少年儿童游戏活动场所、资源的发掘,拓展寓教于乐的社会化育人空间,是其重要职责所在,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双减”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区域教育生态的优化。除了统筹资源条件进行规划建设,地方政府还亟须围绕少年儿童活动的安全有序有效运行,在组织、动员、协调社区、家庭和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的层面,建立一套责任机制与制度保障体系,以精细化和自组织运行,形成城市儿童友好的良好社会风尚。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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