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欺凌,发挥“直接责任人”应有作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04-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在班主任与学生之间建立起充分信赖的关系,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重中之重。

□金佩庆

近日,一段“女孩被多人欺凌”的视频疯传,引发众多网友愤怒声讨。该视频再次提醒我们,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常识告诉我们,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预防机制特别重要。而学科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学生欺凌行为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因如此,早在2016年11月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就已明确,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与班主任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直接责任人”。

但事实上,尽管几乎天天相见,不少班主任在心理上、情感上与班里的孩子之间往往隔着一堵“墙”,其“直接责任人”作用的发挥还有很大的空间。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地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2018年4月至12月网络媒体报道的80起学生欺凌事件中,只有8.8%的受害者在遭受欺凌后主动寻求教师或家长的帮助。可见,大多数欺凌与暴力事件虽然都在教师和班主任的眼皮底下发生,但班主任却处在被“屏蔽”状态。因此,拆除师生这堵心理之墙,改善和提升师生关系的品质,特别是在班主任与学生之间建立起充分信赖的关系,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重中之重。

笔者在对中小学的调研中也发现,一些班主任对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班主任对有霸凌行为的学生只是简单批评、训斥,然后通报家长了事;个别班主任发现有学生欺凌的苗头,采取“眼不见为净”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样势必让学生对教师能够真正保护自己失去信心,害怕一旦告诉教师自己被欺凌后会受到更严重的欺凌。

要提高认识,把立德树人落到实处。广大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除了要提高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防治的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提升育人理念、教育思想。教师们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自我认知的根本价值取向。学校应提升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专业尊严感。不能有意无意地把“教育”降格为“教学”,把抓“教学质量”降格为抓“考试成绩”;不能简单、片面地把可量化的考试排名作为维系个人专业尊严的主要依托;不能只盯住学生的学业成绩、考试排名而漠视学生的学业压力、个人尊严、情感需求、社会交往、亲子关系等学业之外的同样事关学生健康成长的问题。

要关口前移,改进校园欺凌防治策略。学校、学科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在平时经常性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向学生严正声明对欺凌行为零容忍态度的同时,应从改进和优化师生关系入手,将校园欺凌行为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顾明远先生在《爱是教育的源泉》一文中说得好:“师生关系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教育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教师干预和防范学生欺凌问题也是如此。师生之间相互亲近,相互信赖,班主任就能将班级的风吹草动尽收眼底,欺凌和暴力防治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