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儿童主任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持盾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06-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中,更应该凸显出对成长氛围、教育氛围的维护。

□李晓鹏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份意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最新精神,有不少新的提法,亮点纷呈,新招迭出。

该意见的第11条提出,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笔者认为,在村(社区)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岗位,实行专人专岗,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和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如何对待妇女儿童,代表了这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水准。尽管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从制度上、法律上、政策上,都有着非常完备的规定,但规定要落地,还需要扎扎实实地具体执行。未成年人保护,重在基层,儿童主任的设立,从制度上补足执行这一环节,如果发挥作用得当,完全可以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持盾者”,保护农村和社区的孩子免受各种伤害,让他们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这对于民族的代际传承和国家的未来发展殊为重要。

儿童主任如何产生?如何开展工作?国务院的意见很明确,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推进村(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鼓励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下属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强制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职责,提升发现报告能力。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服务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宣讲、知识培训活动。

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千言万语可以汇成一句话:儿童主任最重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要建设和维护所在村(社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氛围。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恰好是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空白地带。一片空地,大有作为。这片“空地”却并不空,充满了无数的诱惑与危机,网吧、小卖部、游戏机、陌生人、欺凌……家与学校之间,往往又是未成年人最容易出事的区域。因此,村(社区)增设儿童主任,维护村(社区)良好氛围,正是应有之义。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安全之外,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中,更应该凸显出对成长氛围、教育氛围的维护。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我们把家庭称之为“生活环境”,学校称之为“学习环境”,那么处于两者之间的村或者社区,则可以称为“成长环境”。

笔者从小在工厂宿舍区长大,这其实就是一个社区。大人去上班了,孩子回家没人管,一个单位的孩子就在院子里玩了起来,什么跳房子,打弹珠,捉迷藏等,看上去是儿童之间的游戏,实际上对孩子的成长大有裨益。其一,孩子可以发展自己适应社会的人际交往能力;其二,孩子可以学会自己协商游戏规则,自己遵守规则;其三,彼此可以成为相互倾诉的对象,有利于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因此,有一个好的、由众多同龄人组成的“社区”,对孩子今后的成长是很重要的。现在的农村和社区,其实已经丢失了这样的功能。尤其在城市社区,孩子几乎是出了校门就进家门,中间最多去一下培训机构。孩子对自己生活的周遭环境并不熟悉,也不认识邻居,更没有多少朋友,其实是很孤独的。这样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成长。儿童主任,就是发挥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安排活动、组织运动队和兴趣小组等,为区域内孩子营造成长的氛围。

现在社区干部的工作非常繁重,仅仅是应付各种形式的检查、填表,就已经疲于奔命。因此,最为重要的是,要让儿童主任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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