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惠民进农村 法治意识入人心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实践队走进蓟州老宋庄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8-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讯: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观念、法治文化,加深市民对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的理解和认同,促进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传播,8月9日,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走进蓟州区侯家营镇老宋庄村,紧密结合法学专业特色,开展了“弘扬法治精神凝聚青春力量——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专项实践活动。

法治话剧揭问题 法律问诊解疑惑

实践队成员分析案例

活动伊始,实践队成员在老宋庄村文化健身广场为村民们表演了法治小品剧《借与贷》,由队员扮演借贷双方、援助律师等角色,以案说法,通过质朴鲜活的形式向村民展示了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直击民间借贷中书面证据的缺失及瑕疵问题,揭秘借条的玄机与套路,并在活动室为村民们普及了值得警惕的借条十大陷阱。随后,成员们邀请蓟州区人民法院孙付彪法官对实践队成员表演的短剧进行分析点评,同时进一步为村民深入细致地讲解了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通过法律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增强村民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村民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讲解结束后,蓟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实践队骨干成员共10人组成“法律诊所”,向需要帮助的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村民解答法律疑惑,提供合理的解决思路和方法。最后,成员们以“知法守法三句半”的形式,用幽默诙谐的话语向村民传递了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精彩的表演收获了村民们的阵阵掌声。

座谈交流聊现状 听取建议促发展

随后,实践队成员与蓟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代表、村委会干部进行座谈。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戴永奇指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战略布局和司法体制改革层层深入,各基层法庭受案数量持续增长,反映出农村村民自身守法维权意识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老宋庄村党支部书记周志强也提出,目前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着内容形式单一、村民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获取专业咨询服务不及时等问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专职书记汪洋提出,希望建立校法村三方联动的长效机制,从问题导向出发、从小处着手共同为建设法治乡村、落实十一次党代会依法治市及决策部署献计出力。接下来实践队成员详细了解了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懂法守法情况,农村的法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农村普法的重点难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探讨了走进农村进行法治宣讲的内容、形式方面的优化路径。

走街入户听实情 法治宣讲“活起来”

入户宣讲

座谈结束后,队员们走街入户,来到村民家中,向村民发放并讲解实践团队编印的《现代农民知法五十问》手册以及《弘扬法治精神凝聚青春力量》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册。五十问手册选取了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和问题,如土地承包与流转、婚姻继承等共计7类、50则问答。问答设计有理有据,易于理解,并配有直观漫画,受到村民喜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册则内容详实、图文结合,全面系统地涵盖了“五个现代化天津”“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队员们结合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理解以及农村的实际情况,与村民面对面交流,为村民普及实用法律常识,帮助其加深对依法治市以及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的理解,用村民愿意听、能听懂、记得住的语言,将法治文化、法治理念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传递到村民心中。


活动最后,队员们来到老宋庄村图书室,对三百余册图书进行了整理和归类,以便村民查询和借阅。队员们通过收集和购买方式,向图书室捐赠了法律类图书三十余册,打造法律图书角,便于村民借阅普法类读物和查阅各种法律法规内容,以促进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农村、推进依法治市贡献绵薄力量。


本次活动中,实践队队员边学习、边传播、边实践,用脚走、用心看,不仅提高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了责任意识,更增强了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村民对民主法治现代化天津的理解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传播。据悉,本次活动是“弘扬法治精神凝聚青春力量——天津财经大学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专项实践活动”的第三站。此前,实践队已经走进社区,开展了法律小课堂、模拟法庭等活动,宣传法治理念。此后,队员们还将利用暑假回家走亲访友、回访母校、社会实习等契机,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走进所在地附近的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持文化惠民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推动党代会精神传递到每个角落。(通讯员于迪 邵迎翔 摄影吴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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