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将统考 师范生申请教师证不再免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8-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的申请人,以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 2016年之前已入学的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按原程序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天津讯:昨天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本市从今年开始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今后,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同时,根据市教委近日出台的《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这意味着,进入教师队伍的条件,将变得更加严格。

据了解,此前,教师资格考试一直属于“省考”级别,师范类学生持毕业证书就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次改革后,师范生将不再享有“免试”资格,必须参加“国考”。“这也是师范类院校学生培养质量的一个新标准,以前师范生只要毕业就有当教师的资格,今后无论是师范生还是非师范生,要想取得教师资格都必须通过考试才行。”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的申请人,以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之前已入学的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按原程序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外,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各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执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试题由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编辑周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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