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3-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公告,2016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全面启动。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已于3月28日结束。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4月1日9:00至16:00。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时间为4月10日,4月6日8:00至4月9日18:00可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4月22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部分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5日,5月11日8:00至5月13日16:00可进行面试缴费和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5月30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广大考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天津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考务咨询电话:12333;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政策咨询电话:83218271;监督电话:2303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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