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课堂”纳入天津市中小学教学计划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天,记者从天津市文化教育融合暨中小学“实践课堂”现场推动会上获悉,市教委与市文广局近日联合认定5家单位为“天津市第二批中小学生实践课堂资源单位”。至此,本市中小学生实践课堂已达50个。今后,全市中小学校将把“实践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这也标志着本市中小学生的“实践课堂”由曾经的“二课堂”正式进入课程体系。

据了解,本市中小学生“实践课堂”主要包括参观体验类、调查研究类、技能训练类、志愿服务类等内容。市教委首次明确提出,各中小学校要把“实践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考虑校本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使学生参加“实践课堂”活动制度化。每位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参加参观体验类“实践课堂”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调查研究类、技能训练类、志愿服务类“实践课堂”总体每月不少于1次,其中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开展调查研究类实践。

同时,各区县教育局将结合本区县实际统一制作“中小学生‘实践课堂’活动记录卡(证)”或采取其他有效记录方式,记载和掌握学生参与“实践课堂”的情况,并把学生参与“实践课堂”的次数和表现纳入《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之中。

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已经认定的50个实践课堂中,有百姓比较熟悉的天津博物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有环保教育、科技教育、档案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此外还包括市计量博物馆、天津海河乳业有限公司、地球卫士(天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天津秋林格瓦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质量教育”基地。(记者张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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