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首批五区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5-03-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讯:3月17日14:00,天津市教委召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闻发布会,首批公布了武清区、蓟县、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政策。从3月17日开始,市教委将分期分批地召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闻发布会,把各区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政策向社会做广泛宣传。

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深化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2014年初,国家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提出了各省市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市教委经过深入调研论证,结合天津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并于日前正式下发,确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武清区、蓟县、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严格按照市教委的工作部署,依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各自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在“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方面,由于这些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度比较高,在小学升入初中的入学办法上,绝大多数区县采取了九年一贯,校校对口免试直升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该方案在本市农村区县执行了多年,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运行得比较平稳。再加上这些年来本市先后进行了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学校的落后面貌,更加巩固了本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

据了解,《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这是在新一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的建设关键所在。近期陆续出台的各区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意见,一是明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目标,二是明晰了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方案,三是规范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步骤和程序,四是突出强调了招生纪律,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尤其重要的是强化政府实施义务教育责任,《实施意见》以政府行为,以政策法规的形式,把区县政府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固定下来,以此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

据介绍,均衡教育资源,缩小学校差距是就近入学的基础,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在充分发挥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区域共享机制,着力办好百姓身边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各区的实施意见均做出了全面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师交流、校长轮岗作为促进区域之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抓手,试行学区化管理已经成为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重要内容为各区县普遍采纳。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政策改革要求各区县必须完善工作推进流程,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推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启动学区化建设和校长轮岗、教师流动工作。到2015年6月,各区县将全面实施入学政策。此外,各区县和招生学校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公开小升初教育地图、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采取文化测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按照文化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禁止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择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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