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学生评优先过体质健康关 每学年评一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4-07-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天市教委下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该标准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