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高中禁止补课 高三生19时前必须离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4-02-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继《关于义务教育中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出台后,市教委昨日又出台《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针对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做出减负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高三年级不得补课,晚自习不得讲授新课,切实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

市教委要求,国家规定的全年11个法定节日(含倒休日在内)全市所有的高中学校高一至高三年级一律不准补课。学校要按照统一规定安排节日休假。全市高中学校在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可根据各年级学情实际适当安排补课答疑。高三年级19时以前必须离校,其他年级17时30分以前离校。高三毕业班周六可适当安排补习一天,寒暑假期间可适当安排一周补习。各高中学校要妥善安排高中住校生的作息时间,晚自习不得讲授新课,21时30分教室熄灯,学生回宿舍就寝。

要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公告制度,将减负的目的要求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向家长宣传,引导家长主动配合学校的减负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和区县教育局签订责任书,切实将减负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加强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全市报批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