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规定:教师收受礼品礼金 评优一票否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3-11-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家长送礼、教师收礼,一直是社会上的敏感话题。为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最近,天津市出台了《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一经查实,在当年评优、评先、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问题一票否决制。日前,天津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检查。

按照《规定》要求,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严禁教师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等财物。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不得参与学生及家长邀请的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严禁教师其他以教谋私的行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当年评优、评先、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问题一票否决制,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天津市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就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行清退、签订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等环节,扎实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天津市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同时组织师德师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违纪违规的教师和学校,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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