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大学生参军都有哪些优待政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3-07-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了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有关征兵政策规定,记者采访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同志。

记者:今年征兵时间调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征兵时间调整,是国务院、中央军委贯彻落实习主席 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 指示要求的实际举措。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开通了优秀青年参军从校门到军营的直通车,可以为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提供便捷。

记者:本市今年征兵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年征兵工作大体按五个阶段组织实施:8月5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6日至15日为体检阶段,8月16日至31日为政审阶段,9月1日至15日为审批定兵阶段,9月10日至30日为输送新兵阶段。

记者:适龄青年如何报名?

答:男青年7月31日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大学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大学生到学校武装部或有关部门报名。女青年在8月5日18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报名。

记者:新兵征集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尽量多征集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记者:征集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记者:天津市新兵入伍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新兵服役期间,享受每人每年15000元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获得荣誉称号,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100%、50%、30%、10%的比例增发优待金。退役后,可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40000元,并可免费参加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每年本市公务员招考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按照符合聘用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招聘;国有大中型企业招工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实行定向择优招聘。

记者:天津市对于大学生参军有何特殊优待政策?

答:从本市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就读高校为其办理户籍及档案留校手续,并由高校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同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高校录取的新生,由录取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每人40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在调换专业、考研加分、推荐升学等方面享受优待。非津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给予办理天津市户籍。

记者: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报名应征有什么规定?需要履行什么样的程序?退役后入学还享受什么优待政策?

答: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其父母,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高校新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到入伍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高校新生退役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习期间免修军事技能和军事训练等课程,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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