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名校四成名额供分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3-06-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市教委昨日下发《2013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今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为40%(即占优质高中计划生的4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为20分。

《方案》规定,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参加 2013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可降低20分录取。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以区(县)内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

今年参加指标分配的高中学校共有43所:第二十中学、第二南开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五十五中学、汇文中学、海河中学、第四十二中学、第四十一中学、第四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第二中学、第十四中学、第五十七中学、扶轮中学、第七中学、第四十五中学、第一O二中学、第五十四中学、天津大学附属中学、崇化中学、南开大学附属中学、第二十五中学、天津市第九中学、四十三中、第三中学、第五中学、民族中学、五十一中学、塘沽一中、塘沽紫云中学、汉沽一中、大港第一中学、一百中学、杨柳青一中、咸水沽一中、第四十七中学、宝坻一中、杨村一中、蓟县第一中学、静海一中、芦台一中、油田实验、开发区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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