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下发传染病防控通知 学生因病缺勤追查登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3-04-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天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应单位;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校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落实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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