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新百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12-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08年,天津市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 2012年)》,对全市120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逐一进行评估验收。昨天本市又出台《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新100条标准涉及落实教师待遇、操场要铺设塑胶地面、校园网络全覆盖、免费提供饮用水、不办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等内容。到2015年底,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新阶段现代化建设标准,实现更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运动场地要铺设塑胶地面

按照新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全面落实教师待遇。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市颁标准,并逐年有所增长。规范收费行为,无违规收费现象。校舍场地符合市教委的有关要求,运动场地铺设塑胶地面(或人工草皮)、塑胶跑道。

各科教学仪器、设备和课外活动器材达到市颁标准,能满足学生需求。仪器、设备、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及时保养、维修、更新、补充,完好率在95%以上,保证安全使用。充分使用专用教室,陈列展示各类标本、仪器、设备。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均达到100%。有组织地实施实验室课外开放。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到30册和40册。按有关规定建立图书补充、更新长效机制。图书馆、阅览室每天向学生开放,借阅覆盖率为100%,不断提高借阅频率。

校园网络全覆盖免费提供饮用水

建有标准信息技术教室,学校实现宽带接入,校园网全覆盖,配备的多媒体设备能满足课堂教学应用。免费提供充足、方便、安全的饮用水。设置满足师生需要的水冲厕所,保证清洁无味,确保冬季供暖,有无障碍厕位及相关设施。安排就餐的学校须提供良好的就餐条件,学校食堂应达到食品卫生信誉度B级以上。无食堂安排就餐的学校,供餐单位应达到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标准及相关资质。

具备集中供热设施,保证冬季取暖。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能够提供校内初步卫生保健服务;心理健康咨询室达到市颁标准,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不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坚持依法办学,体现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确保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不办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关注弱势群体,保证残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完成学业,让他们享受平等教育权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90%以上

人员配置符合编制要求,各科教师和专业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有健全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档案。不断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均为90%以上。

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加课时,不提高难度。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广泛利用社会资源,保证活动课程的课时和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课外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规定

落实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级运动会。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发展学校传统体育项目。每学期应安排6至7课时的健康教育,落实晨检制度,搞好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做好学校控烟工作,控制近视的发生率,并取得明显成效。

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活动。开齐劳动课程,充分利用校外劳动教育基地,进行相应的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周密计划,确保小学和初中每学年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分别不少于10天和20天。

家长对学校教育满意度达标

小学、初中学生巩固率分别为100%和99%。小学、初中毕业生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8%。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为96%。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具有1项艺术爱好。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学生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初中学生掌握初步的劳动技术。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达95%以上,社区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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