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09-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总体部署,资助工作作为国家的大政方针,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和实践科学发展的主要内容。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资助体系建设,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努力,天津市资助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为做好资助工作,天津市成立了相应机构。2007年9月成立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08年9月成立 天津市教委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9月市教委统一部署,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确定了主管领导,并确定了负责资助管理工作部门和人员。

天津市资助工作形成了天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各区县学生资助部门和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资助体系上形成了从系统上和制度上构建了由中央、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组成的,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政府奖助学金、减免学费、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形式为补充的、完整、立体、多元的资助政策体系:

一、高校2007年实施资助政策体系以来,40万人次的高校学生受到资助,受资助面超过25%,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还设立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人数5万余人,发放金额8.3亿余元,国家助学贷款做到了 应贷尽贷 ;

二、中职资助2007年实施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以及免学费政策以来,近20万人次中职学生受到资助,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金以外,天津市为中职学生设立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 ,对国家中职资助政策做到有效补充和延伸,实现了天津市中职学生资助面达到了 全覆盖 ,助学金受资助面达到100%;

三、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自2010年秋季学期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以来,我市近3万余人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达4000余万元;

四、义务教育实现两免一补;

五、学前资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

主要成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这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生活问题,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使受助学生以及家长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学生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服务天津、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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