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原则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07-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须经过学校测试考核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艺术类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天津市高考艺术高职批次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根据近几年录取分数来看,我校线上一志愿率始终为100%,而且比市高职投档分数线高出较多。2011年在天津高考招生中,录取最低分分别为:文史类417分,理工类389分,艺术(美术)文科271分,艺术(美术)理科299分。专业当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会计电算化、眼视光技术等录取分数较高。

由于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取得了一定成绩,历年考生报考比较踊跃。虽然我们不歧视院校二志愿考生,但连续多年一志愿就能满足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原则不能招收二志愿考生,所以建议广大考生如有意愿,必须一志愿报考我校。

专业志愿建议。我校目前开设的专业均是按照市场需求设置的,都积累了一些办学经验,形成了一定办学特色,应该说各有所长。所以建议广大考生不要集中填报所谓热门专业,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考分、未来就业计划等因素,顺序合理填报,建议服从调剂,以免造成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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