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验中学201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04-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聘学科教师 13名,其中语文、化学、英语教师各2名,汉语国际教学、地理、数学、物理、信息技术、体育、心理教师各1 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体学历要求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敬业爱岗、善于学习;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一定强度的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与学历相当的英语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7.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完成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报考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一《2012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4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1年4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下审查和考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1日下午17:00止 报名方式:登录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报名系统进行填报 报名要求:根据报名系统填写要求完成各项信息登记,其中教育经历由中学开始填写;上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的电子版。

2.资格审查

4月23日至24日早8:30至晚5:00,报名人员到校进行现场审核。 需携带以下材料: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原件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审核,在完成网上后续缴费考试程序后获得笔试通知单,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笔、面试具体时间详见我校网站公告)

1.笔试:我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收到笔试通知单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属综合测试,内容为教育、心理测试及基本知识考查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查两部分。其中教育、心理测试及基本知识考查占30%,专业知识与技能占70%,总分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笔试后我校将分学科进行面试。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在面试现场抽取试讲授课课题和试讲顺序,在现场规定时间内进行准备后现场模拟授课,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现场答辩,考生回答涉及心理、英语及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回答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

4. 计分: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考试成绩。

5.复审:根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人员,复审以进班授课的方式进行。接到复审通知的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的授课内容在进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入实际教学班完成一节现场授课,由考官根据授课情况确定复审是否合格。复审不合格,将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五)体检(2012年5月)

根据复审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2年5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2年5月)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2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2年6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58689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54658

 

 

天津市实验中学

2012年1月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对外汉语教学资质证书;具有不少于半年的驻外汉语国际教学和组织文化推广工作的实践经历。具有从事中等学校汉语教学资质及初通泰语者优先。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