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学1月16日起放假 严禁学校假期补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01-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4日,天津市教委下发了2011 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通知。天津市中小学将于201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周一)放寒假,2012年2月13日(农历正月二十二,周一)开学,假期共四周(幼儿园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寒假期间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或方式补课收取费用。

按照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冬季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放假期间,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学校不得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水、用电、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化学实验药品储藏等各类设施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停用设施安全关闭。寒假期间要切实保证师生充分休息,各区县教育局要遵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针对禁止寒假期间乱办班、乱收费情况作出统一部署,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或方式补课收取费用,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记者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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