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依法查处超员校车 严禁货车和农用车接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11-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日前,天津市交管局安监部门就进一步强化排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再次部署,要求各区县交警支队立即责令货车、农用车等接送学生车辆停止接送学生,依法查处报废、非法改装和拼装、超员等交通违法。

各交警支队将集中检验排查出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逐车建立重点车辆管理档案,逐车教育提示车辆驾驶人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逐人核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一律立即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向驾驶人和乘车学生发书面提示;各交警支队要联合区县教育局在学校、幼儿园门前拦检登记送学生车辆,排查应覆盖辖区县全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核查辖区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数量、车型、运营类型、车辆所有人、纳管单位、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并详细登记;排查发现用货车、农用车等接送学生的车辆应登记,立即责令车主停止接送学生并向驾驶人和乘车学生发书面提示;依法查处报废车、非法改装和拼装车、超员车等交通违法。(记者廖晨霞通讯员杨毅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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