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委发6号预警:严防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7-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暑假将至,为防止学校和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安全,保持学校和谐稳定,市教委昨天(7月4日)下发2011年6号安全预警,要求各校要在前期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

放假前,各学校要再次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暑期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暑假期间外出安全。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一是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偏僻的江(河)、池塘等野外场所游泳。二是要加强对学生游泳救护知识的辅导,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要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开展活动,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车况良好的车辆。

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要通过学校电台、网站、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

要引导学生合理利用网络优势,树立网络安全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沉迷网络。要教育学生自觉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上交友,增强自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各高校要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