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就2011年艺体类报考问题热点答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6-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11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开始,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有关规定和要求,市高招办就广大考生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考生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今年本市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填报艺术类自划线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录取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民办)录取院校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二批、体育类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12时。

第二次填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至8月6日12时。填报志愿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问:考生志愿填报依据是什么?

答:考生志愿填报以市高招办公布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为依据,凡未列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均不具备在津招生资格。

问:考生志愿填报条件是什么?

答:艺术类院校美术专业:填报艺术类自划线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录取院校须参加天津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统一考试3个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的2个科目各不低于60分的考生;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校考合格。填报艺术类独立学院(民办)录取院校需参加天津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30分的考生。

艺术类院校非美术专业: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育类院校(专业)填报条件为,参加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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