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主任”坑103名学生 创业瞄准办学诈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5-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来津“修学”3年,经过努力通过了自学考试,然而这些来自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的103名学生却没拿到毕业证书。原来,他们陷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这场骗局的始作俑者竟是曾毕业于南开大学的高材生。

报警

103名学子 求学遭遇骗局

3月30日21时许,南开学府街派出所管界内,20多名学生聚集在一处写字楼的“办学机构”内,要求“办学机构”南开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余某发放“毕业证书”。因余某要求每名学生再交3700元至6600元不等的毕业证书费用,同学们怀疑遭遇骗局遂报警。后经了解,受骗学子竟达103人。

露馅

“南大主任”不在南大供职

民警经了解得知,这些来自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等地的学生于2008年8月来到南开大学高自考学校上学,招生负责人就是余某。招生时,余某自称是南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主任和南大成人教育学院学创教育培训中心主任。3年“修学”期满,同学们却没有一人拿到毕业证。据此,民警传唤了余某。

经向南开大学核实,余某所说南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已于2008年3月更名为南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取消招收高自考学生,而且余某并不是南开大学的教职员工。同时,南开大学从未设立过余某所谓的“南大成人教育学院学创教育培训中心”。余某发放的盖有南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以及盖有南开大学钢印和南开大学教务处公章的学生注册证均系伪造。

落网

余某被逮捕 案件仍在审理

在确凿证据面前,余某不得不交代了2008年以南开大学的名义“办学”,招收103名学生,同时以收取学费、住宿费、办理专科毕业证、军训费等费用为借口,骗取每名学生10000元至18000元不等钱款的犯罪事实。截至发稿,犯罪嫌疑人余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由于时间跨度长,涉案受骗学生多,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话

“‘朝九晚五’,觉得没意思”

犯罪嫌疑人余某1985年出生,自幼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学,后考取南开大学并于2008年本科毕业。上学期间,余某为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打工,并接触到不少招收学生入学和办学方面的工作。有了这些工作经历,加上“灵活”的头脑,余某带着一颗不安分的心开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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