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出台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 不达标者将被关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2-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市教委日前出台新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准入标准,要求园长和教师须持证上岗,不达标的将被关停撤销。

目前,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和在校生人数均占天津市学前教育总量的半壁江山。新出台的标准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了明确的准入“门槛”。在硬件方面,一类园办学规模一般为6-12个班;活动室与睡眠室合用的,其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卫生间要求每班一间,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必须设立独立的保健室、音体活动室;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二类园、学前教育服务点的标准相应降低。

在软件方面,民办幼儿园应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有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建立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安全制度;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教师应具有高中阶段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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