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教委“封杀”中小学寒假补课 严控作业数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1-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讯:17日从市教委获悉,为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轻松、快乐的寒假,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2011年寒假期间和春季开学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今年寒假期间,各区县教育局将对中小学普遍进行规范教育收费和禁止假期补课的专项检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及学校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各中小学要深化假期作业形式改革,严格控制作业数量,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全面“封杀”中小学寒假补课

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轻松、快乐的寒假,市教委明确要求所有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收费补课,中小学不得擅自将校舍出借给民办学校,不得和社会培训机构以联办形式举办各种收费的补习班、奥数班、特长班、艺术班等。中小学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科辅导,各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类似招生选拔提高性质的集训、竞赛和冬令营活动。严禁利用校外教育机构现有的场馆及设施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课补习。

初中和高中毕业班在保证学生假期休息、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可适当进行课程补习。

禁止乱收费借公示“合法化”

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等各项规范教育收费的制度,做到先公示后收费,让学生家长心中明白。凡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各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举报电话等。禁止将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在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后,除按规定允许的代收代办和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自立收费项目,以“补课费”“辅导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收费要给家长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新学期校服将实行政府采购

2011年各中小学校订购校服一律实行政府采购,要纳入政府采购序列,严禁学校私自与企业订购校服。严格控制每生订购校服的套数,各区县教育局会同区县政府采购办统一组织实施,据实收取,据实结算。

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在寒假期间和春季开学初,对全区县中小学普遍进行规范教育收费和禁止假期补课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及学校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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